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多党派的国家,为增进各民族、各党派、社会各界、无党派民主人士之间的团结合作,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国家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要同各方面的代表人物进行充分的协商。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关于国家的经济建设、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统一战线的许多重大问题,都在人民政协进行过协商。这种协商,可以通过各方面充分地展开讨论,反复地交换意见,使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和法规更加充实和完备,既符合最大多数人民的要求和愿望,又尊重少数人的合理意见。这种在决策之前进行政治协商的做法,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和优点。
人民政协的成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新中国建立前夕成立的。1949年9月25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了第一届全体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共662人,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宗教界人士等46个单位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具有十分广泛的代表性。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于北京,国旗为五星红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采用公元作为中国纪年;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并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
人民政协的发展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年12月召开了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章程宣告:共同纲领已经为宪法所代替;人民政协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已经结束。但是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将继续存在和发挥作用。从1955年至1966年10多年里,政协第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在团结各族人民和各界爱国力量,活跃国家政治生活,发扬人民民主,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以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使中国进人了新的发展时期,人民政协也进人了新的发展时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人民政协的任务是要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基础上,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实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而奋斗。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更加重视人民政协工作。2004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贾庆林为主席的十届全国政协,在1994年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的基础上,再次对政协章程进行了修改;2005年,中共中央在继1999年颁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后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推进了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
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通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它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目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发挥作用开辟畅通的渠道,集思广益,促进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监督国家宪法、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协助并推动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反对腐败现象;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的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促进各方面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的团结合作;贯彻执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
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和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
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它形式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批评和建议;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参政议政的内容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主要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人民政协的组织原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凡赞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党派和团体,经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协商同意,得参加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个人经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协商邀请,亦得参加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的义务,也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
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上级地方委员会对下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地方委员会对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决议,下级地方委员会对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决议,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
参加人民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都有通过政协的各种会议、组织和活动,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权利。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的议案,应分别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各参加单位和个人对会议的决议,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各参加单位和个人如果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其参加人民政协的资格。
政协全国委员会从成立到现在已历10届。全国政协主席先后由毛泽东(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第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名誉主席)、周恩来(政协第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主席)、邓小平(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主席)、邓颖超(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主席)、李先念(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主席)、李瑞环(政协第八、九届全国委员会主席)、贾庆林(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主席)担任。每届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上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在每届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时,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共设34个界别,即: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特别邀请人士。委员共2289人。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全国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并设立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全国委员会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全国委员会设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若于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于人。政协全国委员会现设立的9个专门委员会是: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政协全国委员会的机关报是《人民政协报》,1983年创刊,现为周六刊,每期发行约20万份。人民政协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工作,加强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现在已与世界上对个国家的105个机构和4个国际组织开展了友好交往。
人民政协的地方委员会最初根据1949年9月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规定,只在少数中心城市、重要地区及省会设立。1954年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后,地方委员会的组织有了较快发展,1956年有358个,1966年达到1000多个。1982年修改章程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均设立了人民政协组织。到目前为止,各级地方委员会已达3000多个,共有委员50余万人。人民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各级地方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产生办法。职责、主要工作机构的设置等,与全国委员会相似。
永州市情况
永州市位于湖南省西南部,地处湘粤桂三省区接壤地带,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零陵地区,设立地级永州市,辖冷水滩、零陵两区和祁阳、东安、双牌、道县、宁远、新田、蓝山、江永、江华九县,国土面积2.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72万。
永州古称零陵,因上古舜帝葬于境内九疑山而得名,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设零陵郡。隋初改置永州总管府,此后零陵、永州一地两名并称。永州历史渊源久远,因道县玉蟾岩出土距今一万二千年的稻谷遗存,被考古界称为世界稻作农业之源;又因江永县上江圩一带至今流传奇特的“妇女文字”,被社会学家称为“女书”文化之源。这里曾孕育产生了一大批颇具影响的历史人物,如三国名将黄盖、蜀汉重臣蒋琬、唐代狂草大师怀素、状元李郃、宋代理学开山鼻祖周敦颐、晚清大书法家何绍基及老一辈革命家李达、陶铸、江华都诞生在这块土地上,东汉开国皇帝刘秀的曾祖父刘买、唐代诗人元结、著名文学家柳宗元、北宋名相寇准、南宋大诗人杨万里等,都曾在此做过地方官。永州境内奇山秀水,风光漪旎,胜景处处,因潇水与湘江在这里汇合,自古有“锦绣潇湘”之美誉。已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名胜古迹达150余处,零陵柳子庙、祁阳浯溪碑林、宁远文庙、道县玉蟾岩遗址堪称瑰宝;潇湘平湖、九疑山风光、湘源生态温泉、千家峒瑶族故地、佛教胜地阳明山和国家级森林公园舜皇山,令人流连忘返。永州气候适宜,物产丰饶,农业、林业在全省有一定地位,工业已具相当基础,加之地处南岭多金属成矿带,已探明的矿藏60余种,尤以锰、钨、稀土储量大、品位高,极具开发价值。
永州地处内陆前沿,是中部广大腹地通往两广、两南(海南、大西南)和港澳的重要通道。境内现有湘桂铁路、207国道、322国道、三南公路等多条交通干线连接内外,交通便捷。取道新建成的永连(广东连州)公路前往广州、深圳,可朝发午至、朝发夕归。零陵机场业已开通长沙、深圳、海口等多条航线,湘江水运可直下洞庭,通江达海。特别是随着衡昆、二广高速公路和纵贯全市南北的洛湛铁路的相继建成,永州四通八达的立体交通网络即可形成。
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市委、市政府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速度永州、和谐永州、活力永州”。确立了围绕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着力构建生态环保效益型经济格局的总体思路,工业坚持以轻型工业为主导,以先进制造业和绿色食品加工业为支撑,以民营经济为主体,走一条轻、新、高的新型工业化之路,逐步实现汽车工业规模化、林纸一体化、中成药现代化、绿色食品工业化、能源工业产业化。农业以100万亩草场、100万亩无公害蔬菜、100万亩优质水果、100万亩速生工业原料林四大基地建设为依托,突出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龙头企业,打造绿色品牌,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规模农业、效益农业。从战略高度狠抓城镇建设,中心城市的建设按照建成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中心城市的目标,近期坚持外延扩张与内涵提质并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强化功能分区,加快商贸区、住宅区、工业园区建设,注重城市景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建成融山水洲城于一体的现代生态园林城市,同时抓好县城的提质扩容和农村中心城镇建设,努力提高全市城镇化水平。为推进“三化”进程,永州人民把借助外力,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作为首选战略,靠开放兴市、靠开放富民、靠全面开放实现全面小康的宏伟蓝图。
永州市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州市委员会(简称政协永州市委员会或永州市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组织,是永州市共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1985年1月,中共零陵地委依照省编委[1984]45号文件精神,在中共零陵地委统战部设立副处级政协联络员,负责联络县、市政协工作。次年4月,零陵地区政协联络处(正处级机构)设立。联络处在中共零陵地委领导下工作,归口地委统战部管理,业务上受省政协指导。1989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和省政协决定,将地区政协联络处升格为联工委,属正厅级常设机构。1990年3月,联工委正式成立,在省政协的指导和中共零陵地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1995年11月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零陵地区建立地级永州市。经过筹备后,于1996年4月19日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州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欧学佳为主席,张中盛、邓香花(女)、沈泗海、沈根元(女)、朱光钧、朱复圣、何鼎兴、赵清茂、喻美莲(女)为副主席,李少雄为秘书长。政协永州市第一届委员会共设界别22个:中共、特邀、民盟、无党派人士、工会、共青团、妇联、经济、科协、科学技术、社会科学、工商联、侨联、农林、社会救济、教育、文学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医药卫生、少数民族。委员总数为305名,常委41名。市政协机关设办公室、学习文史委、提案委、经科委、民族宗教法制群团三胞联谊委、文教卫体委等六个正处级工作机构。
2001年6月20日,政协永州市第二届和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选举蒋桃生为主席,邓香花(女)、徐肇玲(女)、谢五龙、周忠信、曹小华(女)、何鼎兴、袁火林、彭爱华、戴菊芳(女)、杨雪生为副主席,盘玉花(女)为秘书长。二届政协永州市委员会所设界别数与一届一样,共22个,其中将“农林界”更名为“农业界”。委员总数为389名,常委58名。本届内设工作机构增加了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2007年元月19日,政协永州市第三届和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选举陈金荣(女)为主席,蒋政平、曹小华(女)、袁火林、彭爱华、刘宏来、盘玉花(女)、廖秋文、余华生、何明伶(女)、周秀英(女)为副主席,秘书长由副主席廖秋文兼任。三届政协永州市委员会所设界别在二届的基础上增设了中国农工民主党永州市委员会,并将二届的“社会福利界”更名为“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界”。三届市政协委员总数为390名,常委63名。内设工作机构在二届“六委一室”的基础上增设了研究室,为正处级工作机构。
市政协自成立以来,在中共永州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按照“维护核心、围绕中心、关注民生、凝聚人心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能,为促进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永州市政协的经常性工作
(一)召开会议。会议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席会议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这类会议一般是定期召开。另一类是专题协商会议、议政会、调研论证会、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情况通报会以及联谊会等。这类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议题比较广泛,针对性强。会议参加者除政协委员外,有时还邀请有关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专家学者参加。
(二)组织视察。主要是组织政协委员实地观察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发现新的经验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视察,主要是配合本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安排和本市的重要工作部署不定期进行。视察活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跨地区视察、即组织委员到所在地以外的地区(省、市、区)进行视察;二是就地视察,即在委员所在地区内进行视察;三是特邀视察,即应有关部门邀请,就某一方面或重大项目进行专题视察。视察报告须转送市委、市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研究参考。
(三)开展调查。主要指专题调查研究,一般由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或各专门委员会确定题目,由各专门委员会或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研究小组,进行比较系统深入的调查、研讨、论证,写出调查报告,经专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建议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采纳。重要的调研报告,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提请常务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以常务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建议案的形式送市委、市政府。
(四)提出提案。政协提案是政协的参加单位和委员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议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会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它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承办单位必须向提出提案的委员和单位做出书面答复,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保证提案的办理质量。
(五)反映社情民意。是指把当前社会中带有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散佚于民间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由政协的专门办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通过政协委员、政协的各个界别搜集上来,如实地向党政部门反映的全过程。这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内容有:1.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的制订与实施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有关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重要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应;2.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普遍性的情绪变化,有识人士的警示性、批评性意见;3.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情况的反映;4.重大突发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的实情,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建议;5.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特别是保障委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