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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政协 发文日期: 2018-10-26
名称: 关于征集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征集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2018-10-26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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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更好发挥政协提案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从即日起征集永州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指导思想及选题:

市政协五届次会议提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永州市委五届四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聚焦 “开放兴市产业强市”战略和建设品质活力新永州奋斗目标,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提案积极建言献策

1、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永州产业链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全面开放、振兴实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事关永州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

2、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府职能转变等重要问题;

3、围绕用好永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名片、做优做强文化产业、文化旅游融合等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4、围绕教育、医疗、养老、脱贫攻坚、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社会问题;

5、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二、提案的基本要求:

1、开展调查研究。提案者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声音,确保提案内容客观真实,语言简明扼要,选题准确,文字严谨。提案所提意见建议要做到问题突出,建议切实可行,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2、做到一事一案。每一件提案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切忌笼统、空泛,字数不超过1500字,避免一案多事,需说明的相关情况(含统计图表、调研图片等)可作为附件

3、规范提案格式。提案案由(题目)统一格式为“关于***的提案”,主题鲜明突出,案由和提案内容一致;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不予立案的情形。根据《政协永州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1)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

2)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禁止的;

3)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4)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政协全体会议决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相违背的

5)由委员中的中共党员提出的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6)由委员中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提出的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7)进入诉讼程序或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

8)涉及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9)超出人民政协履职范围,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质询或追责的;

10)涉及举报单位和个人的;

11)单纯要求机构编制,或为具体项目争取资金的;

12)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或代转他人来信的;

13)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14)属于纯学术讨论的;

15)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

16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或建议明显不具备可行性的

17)超出本级职责权限范围的;

18)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不予立案的其它情况。

三、提案的提交

1、网上提交提案。提交提案时,请从永州市政协网http://www.hnyzzx.gov.cn/点击“提案系统”,输入“登录名”(登录名为委员的手机号码或姓名)和“登录密码”(初始密码为6个1),点击“获取手机动态密码”,输入手机动态密码后点击“登录”,进入“系统”首页,点击首页界面“提案”,再点击“提交大会提案”即可进行相关的文字输入并提交提案。

2、“政协云”手机APP提交提案。提交提案时,请从手机界面点击“政协云”图标,然后依次点击“永州市”、“履职”、“掌上提案”、“新增”,即可在界面进行相关的文字输入,提案撰写完毕后,点击右上角“提交”,再点击“确定”,就完成提交提案。

3、参加市政协的各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提交2件以上高质量的集体提案,人民团体、各界别(或联组)、市政协各专委会提交1件以上高质量的集体提案,委员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交提案。

4、请市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在12月25日前将提案上传至提案系统,便于大会提案组开展提案预审查和预交办,增强审查交办的准确性。

四、提案的网上办理

1、提案交办。已立案的大会提案,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共同交办,根据提案涉及的内容和有关承办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提案的主办、分办、会办单位并实行网上交办。

2、办理答复。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提案网络系统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网上及书面答复,办复时间一般不超过当年的8月31日。在办理提案过程中,承办单位将主动与提案者沟通协商,提案者应积极参与提案的协商办理,增强提案办理的实效。

3、反馈意见。提案者登陆“永州市政协提案管理系统”或“政协云”手机APP进入本人提交的提案内容页面,可查阅承办单位的办理答复并对提案办理进行测评,如提案内容页面显示无权限查看,请联系提案委。如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提案委员会可建议承办单位重新研究,作进一步的答复。未登陆系统及时反馈意见的提案,提案办理情况将被视为“满意”。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匡梦婕:8358910;19907461989 ;

永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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