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50/2018-0167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政协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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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全面掌握2018年度委员履职情况,根据政协章程和《政协永州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评办法》(永协办发〔2018〕9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市政协委员2018年度履职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市政协机关委员单列考核)
二、考评内容
(一)参加政协全会。
(二)提交政协提案,包括委员个人或联名提交政协提案。
(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交微建议,委员工作室值班。
(四)参加政协履职活动。
(五)参与“三进三助”聚力行动和“三个一”扶贫行动。
三、考评等次
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考评步骤
(一)自评。委员本人填写《永州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附件1),由市政协办公室集中交由相关登记部门进行核对、认定。
(二)初评。市政协办公室、各专委会、研究室、云管理中心要按照《政协永州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评办法》的规定进行初评,并将委员履职得分情况报分管副主席同意;各县区政协负责对住县区市政协委员参与县区组织的学习、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进行统计;市政协各界别活动组负责统计界别委员参加界别活动、学习的情况。
(三)审定。在初评基础上,提请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四)通报。召开政协永州市五届三次全会时,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委员进行表彰,对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委员进行约谈。
五、其他事项
(一)各位委员要正确对待、积极参与年度履职考评工作,认真填写《永州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可在永州市政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于12月10日前报市政协办公室。
(二)各考评单位应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委员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2018年度委员履职考核评分登记表》(附件2),于12月15日前交市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科汇总。评价依据由各考评单位自行存档备查。
联系人:市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科 黄国祥
联系电话:8358697 19907460069
邮箱:yzzxwyll@163.com
政协永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